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州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耗材购置及配送服务(第六批)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非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c。
一、项目编号:0773-2441GNSCFWQT5448;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耗材购置及配送服务(第六批)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4,636,660.00元。其中01包:人民币4,368,000.00元;02包:人民币1,931,000.00元;03包:人民币7,635,660.00元;04包:人民币702,000.00元。
四、项目简介:
1.本项目拟采购医用耗材1批及相关配送服务供应商。(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④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比选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比选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
7.所有产品须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备案,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截图。【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八、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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