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展开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项目编号:24AT91101105829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端端吻合器、一次性切割缝合器及钉匣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端端吻合器、一次性切割缝合器及钉匣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4、采购内容:端端吻合器、一次性切割缝合器及钉匣;
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6、采购范围: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货物;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项目预算:1262.136万元/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1.3 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响应的情形。
1.4专用资格条件
1.4.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1.4.1.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1.4.1.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
1.4.2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须提供承诺函)。
1.5供应商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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