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净水器滤芯耗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水/处理过水/生活饮用水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哈密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 12:52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193958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工 0991-31939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工 0991-319395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JLY23HW063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净水器滤芯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根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款开标和评标中第二十八条中标候选人的规定,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人磋商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况,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执行。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经磋商小组与预成交供应商磋商后因供应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方实际采购需求且在评审后五天内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决定该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择期发布公告重新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楼
联系方式:马工 0991-3193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楼
联系方式:马工 0991-31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099131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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