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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供应及维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 2024-07-16

一、项目编号:ZKFW2024-06-40 (招标文件编号:ZKFW2024-06-40)

二、项目名称: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供应及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晋中汇众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419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山西联强兴业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晋中汇众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供应及维修项目 包括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的供应并协助院方对原有计算机、打印机等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等服务(包括软硬件服务)。 1、供应商有专门固定技术队伍能对所提供耗材的设备或采购人其他在用办公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处理。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按量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及耗材质量,如出现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问题应予无条件退换;严重的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进行维保。根据采购人技术规格及数量要求,保证产品质价相符,负责所供产品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
4、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采购人不接受物流或者快递送货,发物流或者快递的需供应商自行签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有损坏品、过期品需在24小时内给予及时更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齐全,并有责任配合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当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耗材或配件供货服务通知时,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之内完成配送及安装调试。
4、供应商配合信息中心负责医院信息类电子设备的维护保养。
5、在采购人处提供常驻服务,上班时间与医院上班时间一致:8:0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天全天(含节假日期间)。
6、服务响应时间:上班时间内,驻场技术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10分钟内到达各科室现场,30分钟内解决问题或故障;上班时间外,驻场技术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0.5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各科室现场处理问题或故障;重大问题或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成,遇派驻人员不能处理的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书面说明并另外派人解决,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技术支持、驻场服务、技术资料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形式包括: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电子邮件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8、按院方需求提供常用设备的库存及维修配件,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更换的配件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经采购人认可,更换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9、采购人所有计算机及外设,包括主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打描仪等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的均在此范畴,其中保修期内的维修或者更换配件的费用由厂家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维修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
10、在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确保采购人用户软件及文件不丢失。系统无法修复需重装时,必须咨询用户需保留的文件内容,确保对相关文档进行拷贝,防止丢失,并按用户要求安装办公所需相关软件。
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山西联强兴业贸易有限公司 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供应及维修项目 包括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的供应并协助院方对原有计算机、打印机等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等服务(包括软硬件服务) 1、供应商有专门固定技术队伍能对所提供耗材的设备或采购人其他在用办公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处理。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按量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及耗材质量,如出现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问题应予无条件退换;严重的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进行维保。根据采购人技术规格及数量要求,保证产品质价相符,负责所供产品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
4、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采购人不接受物流或者快递送货,发物流或者快递的需供应商自行签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有损坏品、过期品需在24小时内给予及时更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齐全,并有责任配合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当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耗材或配件供货服务通知时,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之内完成配送及安装调试。
4、供应商配合信息中心负责医院信息类电子设备的维护保养。
5、在采购人处提供常驻服务,上班时间与医院上班时间一致:8:0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天全天(含节假日期间)。
6、服务响应时间:上班时间内,驻场技术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10分钟内到达各科室现场,30分钟内解决问题或故障;上班时间外,驻场技术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0.5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各科室现场处理问题或故障;重大问题或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成,遇派驻人员不能处理的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书面说明并另外派人解决,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技术支持、驻场服务、技术资料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形式包括: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电子邮件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8、按院方需求提供常用设备的库存及维修配件,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更换的配件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经采购人认可,更换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9、采购人所有计算机及外设,包括主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打描仪等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的均在此范畴,其中保修期内的维修或者更换配件的费用由厂家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维修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
10、在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确保采购人用户软件及文件不丢失。系统无法修复需重装时,必须咨询用户需保留的文件内容,确保对相关文档进行拷贝,防止丢失,并按用户要求安装办公所需相关软件。
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靖宝、郭广豪、王刚、于燕萍、郭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合同协商约定每家入围供应商支付代理费4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328号

联系方式:郭田、0354-336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李通、邸明、武玲、0351-277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邸明、李通、武玲

电 话: 0351277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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